一、閱覽規則:
(一)凡本校教職員工(含臨時人員)持有服務證,學生持有學生證,即可於本校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開放時間內,依本規則之規定進入閱覽。
(二)食物、飲料或茶杯等容器,應留置於置物櫃,不可攜入館內。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責。讀者入本館,請勿攜帶皮包、物品(筆記、文具除外)及非本館書籍。
(三)館內須衣著整齊,保持安靜、清潔,不得飲食。
(四)入館閱覽不得以書籍或私人物品以佔座位。
(五)欲借閱本館資料,請按本館管理規則之借閱規定辦理,未辦妥外借手續不得攜出館外。
(六)圖書資料閱覽後,請置於書車或置於桌上即可,請勿自行上架。
二、借閱規則:
(一)讀者借閱本館藏書,應親自辦妥借閱手續,始可攜書離館。
(二)借閱「教師指定參考書」以及「學位論文」須向櫃臺辦理借閱登記,並限館內閱讀、影印。
(三)本館不開放外借資料如下:
1.參考工具書(書碼標有REF並註有『紅色標記』)
2.特別藏書(書碼標有SPC、SPS、SPLK並註有『紅色標記』)
3.原住民藏書(書碼標有IPT、IPW並註有『紅色標記』)
4.本土神學藏書(書碼標有TBT並註有『紅色標記』)
5.教會文獻(書碼標有P並註有『紅色標記』)
6.期刊、期刊合訂本。
7.教師指定參考書。
8.論文。
(四)特殊讀者借閱規定:
1.凡玉神延伸神學教育部學生、校友及花東地區牧者,可憑身份證,繳交照片一張及年費N.T.$200(每年審查,期滿註銷),至圖書館櫃台辦理。
2.特殊讀者於借書時需繳交押金N.T.$1000元,當終止不再借閱書籍時,押金即可退還。
(五)各類讀者圖書證辦理規定:
服務對象/資格 | 檢附文件 | 申辦費用 | 借書憑證 | 注意事項 |
本院教職員 | 身份證件 一吋近照 | 免費 | 本館借書證 | 有效期限至聘期結束日止。 離校需繳回借書證,或以校友方式辦理。 |
本院教職員(含東南亞研究生) | 身份證件 一吋近照 | 免費 | 本館借書證 學生證 | 有效期限至修業結束(撰寫論文者可延長期限至論文完成)。需繳回借書證,或以校友方式辦理。 |
校友 | 身份證件 一吋近照 | N.T.$200/年 | 本館借書證 | 有效期限終身。 書籍借出時需繳押金N.T.1000元,終止借書時,即可退回。 |
本校專任教職員配偶及親屬(直系) | 身份證件 一吋近照 | N.T.$200/年 | 本館借書證 | 有效期限至所屬教職員工離職或終止借書時自動失。 |
1.辦理借書證請帶齊附檢文件至本館一樓櫃檯辦理。 辦理人員:露子吉尤 / 電話03-8641102#11
2.本館核發之借書證遺失,需重新申請補發或無法於辦理離校手續時繳回借書證者,需繳交工本費新臺幣伍拾元整。
(六)借閱權限:
1.一般圖書
身份 | 借書冊數 | 借書期限 | 續借次限 | 續借期限 |
專(兼)任老師 | 三十冊 | 一個月 | 二次 | 一個月 |
道碩、東南亞神學碩、博士班撰寫論文 | 二十冊 | 一個月 | 二次 | 一個月 |
道碩、東南亞神學碩、博士班研究生 | 十五冊 | 一個月 | 二次 | 一個月 |
本院學院部學生、職員 | 十冊 | 一個月 | 二次 | 一個月 |
延伸神學教育部(信徒神學系、牧範班) | 十冊 | 一個月 | 二次 | 一個月 |
校友、花蓮牧者 | 十冊 | 一個月 | 二次 | 一個月 |
2.多媒體資料
身份 | 借書冊數 | 借書期限 | 續借 |
本院專(兼)任老師 | 二件 | 一週 | 不得續借 |
本院學生 | 二件 | 一週 | 不得續借 |
3.視聽教材
本館二樓闢有視聽教室,存放各獻視聽嫎體器材及學習資料,使用及借閱辦法請向櫃檯辦理。視聽器材,除了學校老師教學使用以外,其餘一概不得外借。
4.原住民藏書
資料性質:非外借書籍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封閉式書架。請至一樓櫃檯登記索取原住民藏書櫃鑰匙。
影印服務: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原則下,可至一樓影印區影印部份資料。
5.本土神學藏書
資料性質:非外借書籍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開放式書架。
影印服務: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原則下,可至一樓影印區影印部份資料。
6.參考書
資料性質:非外借書籍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開放式書架。
影印服務: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原則下,可至一樓影印區影印部份資料。
7.教會文獻
資料性質:非外借資料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開放式書架。
影印服務: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原則下,可至一樓影印區影印部份資料。
8.期刊
資料性質:非外借資料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開放式期刊架。
影印服務: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原則下,可至一樓影印區影印部份資料。
9.學位論文
資料性質:非外借資料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封閉式書櫃。
影印服務:經作者認可,提供整篇論文影印服務。
10.報紙刊物
資料性質:非外借資料,限館內閱覽。
閱覽方式:開放式報架。
(七)借還規則:
1.續借
➊ 已借閱圖書到期者,若無他人預約時,可辦理續借。續借以二次為限。若已逾期,應先付清逾期罰款才可續借。
➊ 欲借圖書未被預約才能續借,還期自續借日起三十天。可親自至櫃台或電話辦理續借或自行在線上Web Pac辦理續借。
2.還書
➊ 所借資料應自行於借閱期限內歸還,圖書館不另行通知。
➋ 圖書、期刊遇本館有特殊需要時,無論到期與否,應先立即歸還。
➌ 畢業、休(退)學同學、離(退)職、出國進修教職員離校前,需將借閱之所有資料、圖書歸還。如有未歸還而逾期者,依圖書館罰則辦理。
3.預約
欲借圖書如已借出,可向出納台辦理預約或自行在線上Web Pac辦理預約。待圖書回館時,圖書館會通知並為預約者保留三天。
4.罰則
➊ 讀者借閱本館藏書或資料,應於借閱期限內如數歸還,違者暫停其借閱權利並罰款。其罰款每日每冊5元計,逐日罰款(假日不扣除,一併計算)。
➋ 逾期時間超過二個月或拒絕罰款者,由本館通知校方相關單位處理,直至還書或罰款為止。
5.書籍遺失:書籍遺失應立即至流通櫃台辦理掛失,再依本館賠償辦法處理。
➊ 中文書:應於一個月內歸還新書。若書已絕版按該書時價的二倍還之
➋ 西文書:應於三個月內歸還新書。若書已絕版按該書時價的二倍還之。
6.視聽資料借閱規定
➊ 本館二樓闢有視聽資料室,存放各類視聽媒體器材及學習資料,使用及借閱辦法請向櫃檯辦理。
➋ 視聽資料室之所有器材,除了學校老師教學使用以外,其餘一概不得外借。
7.其他
➊ 本校教師依教學需要,得指定圖書於特定期間為指定參考書。
➋ 有關讀者影印服務,如:購買影印卡,可至流通櫃檯辦理。其他服務悉依本館公告須知事項辦理。
➌ 借書證遺失,須向本館聲明掛失並重新申辦(工本費新台幣50元整)。
➍ 借書證若轉借他人使用,一經發現,暫時取消其借閱資格及使用館內設備之權利30日。
8.數位資料借閱規則
➊ 凡本校教師及學生(不含校友及會員)基於研究與教學使用,得外借本館多媒體資料。
➋ 借閱件數及件期:借閱件數以2件為限;借期以一週為限,不得續借。如須繼續使用,須先還回後,如無他人借閱,始得再辦理借閱手續。
➌ 借閱辦法:讀者須填寫借閱申請單,至流通櫃檯辦理借閱。
➍ 借閱逾期者,每件每日罰款新台幣10元。
➎ 外借資料如有損毀至無法使用者,應予以賠償原件。
➏ 借閱人如遺失本館多媒體資料,須自行購買原件賠償。
➐ 因絕版、成套、贈閱資料而無法購得時,借閱人應按第八條現金贈償標準如數照付,不得異議。如有拒付時,由圖書館簽報議處。
➑ 以現金計算贈償標準:
1. 依本館登錄價格,國內出版者乘兩倍計算,國外出版者乘三倍計算。
2. 成套資料,如無法分件購得,必須成套購買時,國內出版者乘二倍計算,國外出版者乘三倍計算。
3. 機關贈送或無價格紀錄時,依同類資料之時價,國內出版以十倍計算,國外出版以三十倍計算。
➒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