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學生生活:學習共同生活,以養成自治及合作之精神,培養傳道人之品格。學生務必遵守各項約定的信用美德。
二、學生實習教育:學生實習教育須遵守牧育處所指派之實習工作,並促進本院與地方教會、機構之合作關係。
※「學期實習」分為二種:
1:教會觀摩、2:教會實習
※「暑期實習」分為三種:
1:教育實習、2:牧會實習
三、機構實習
四、學生禮拜:培靈會、退修會、畢業講道、開學禮拜、結業禮拜、慶典活動之禮拜。
五、學生獎助學金:為鼓勵學生,設有工讀金、清寒獎學金、品學兼優獎學金。
六、學生懲處:學生違反校規者,交由牧育委員會議處